各教学单位和全体本科学生: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的补考安排在下学期第1~2周进行。珠海校区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下学期通知。
以下情况的同学不能参加补考申请: 1. 缺勤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 期末考试缺考、违规、作弊的; 3. 重修的课程不能申请补考。 符合补考资格的学生须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补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补考——›向学院教科办和任课老师查询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老师录入成绩——›学生登录系统查询补考成绩。未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补考成绩也无法录入系统,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补考申请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3月1日,请需要补考的同学及时上网申请。 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为2017年3月3日—3月20日,请任课教师按时录入补考成绩。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