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于2016年11月中下旬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面向全校进行项目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 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大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以学术论文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2.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大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 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遴选大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加年会对象
1. 2012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项目具备创新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学术水平较高或项目作品完善且具有很好的展示性。请院系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创业基础和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
2. 除“国创计划”项目外,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得“挑战杯”省级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也可报名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报名工作安排
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的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及相关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5)于2016年6月9日(周四)12:00前将参选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王璐、邓启东,联系电话:020-85228320,电子邮箱:1015024768@qq.com。
珠海校区请于6月6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参选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154室,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020-8505335,电子邮箱:study@jnu.edu.cn。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3.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4.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