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22vip浦京集团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及报名的通知

发布单位:3522vip浦京集团发布时间:2016-05-30浏览次数:108

各学院(部)及本科学生:

根据《3522vip浦京集团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暨教〔200870号)及《3522vip浦京集团本科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暨教〔201039号)相关规定,学校将于下学期继续开办双学位(辅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 20142015级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均可报名(须同时符合开班单位有关要求,见附件1)。

2.每位学生限选报一个专业,切勿同时向多个单位提交修读申请。否则,上交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24,请有意向修读的学生到指定地点报名(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填写双学位(辅修)申请表(附件2、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院系审核签字→到开班单位指定地点报名→开班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初审名单→教务处审核→缴费→上课。

3.学费标准:双学位(辅修)学费根据当年主修专业学费标准而定,双学位(辅修)学费分两学年缴纳。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修读的,已缴纳的双学位(辅修)学费原则上不予退费。)

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财务处通知为准。2016年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及内地学生

华人、外籍学生

双学位(辅修)学费

双学位(辅修)学费

   文学、经济、法学、管理类专业

3420/学年

14250/学年

理、工、外语类专业

3870/学年

16500/学年

三、其他

双学位(辅修)开班单位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于74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129室),珠海校区各学院请将初审合格名单于7月1日之前交教学办143室,并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学生信息管理—双学位(辅修)管理—双学位(辅修)申请)提交拟录取学生的修读申请。

 

附件:1.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情况及报名要求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3161-2016527154924-1.rar

     2.双学位(辅修)修读申请表(本科学生)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3161-2016527154924-2.rar

     3.2016年双学位(辅修)班初审合格名单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3161-2016527154924-3.rar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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