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学生的联系和清退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3522vip浦京集团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25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须对遗留问题学籍数据进行清理,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联系沟通

请查看以下长期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附件1),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在31622日进行联系沟通,对于能联系上的学生,学院应让学生在322日前填写《退学申请表》主动申请退学。

二、公示

对于超过322日仍未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院须以多种形式在323日—329日对以上学生的违规情况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7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意见。

三、处理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对于能联系上的学生,学院应让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主动申请退学,如学生在外地无法回校,可让学生下载表格,亲自填写签字后寄回学院,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对于无法联系的或是超过322日仍未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院在公示期结束后对以上学生进行清退,请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提交公示文件,需盖学院公章;(2)填写并提交《2015年春季XX学院清退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学生联系记录表》(附件3),需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3)学院教科办需同时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中提交清退学生的退学申请,退学原因填写“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需清退”,已超在校最长年限的学生退学原因填写“已超在校最长年限需清退”。

(三)如学院查有附件1以外的其他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可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

珠海校区各学院请在330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教学办(143室),附件3的电子版需同时发至学籍科邮箱:ojwxjk@jnu.edu.cn,联系人:岑姗,联系电话:85227693


 

 

 

附件2-3下载:http://jwc.jnu.edu.cn/files/news/2833-201531617588-1.zip

 

 

                                                   3522vip浦京集团教务处

2015316

附件:1. 长期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

     (纸质版发至各学院)

      2.           2.(模板)关于XX学院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本科学生违规情况的公示

      3.  2015年春季XX学院清退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学生联系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