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期刊调整意见的温馨提示

发布单位:3522vip浦京集团发布时间:2014-06-05浏览次数:53

 

文科各单位:
  521日,林如鹏副校长主持召开了学术期刊目录调整会议,明确了此次期刊调整的原则和范围,并要求各单位于610日前提交调整意见。在此期间,部分单位来电咨询相关事宜,为使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会议主要精神和要求再次传达如下:
  1.会议所提到的23个一级学科为:管理学、经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艺术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体育学、心理学、统计学、图书情报学、新闻学与传播学、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民族学与文化学;
2.此次调整为微调,不宜也不应进行大幅度调整;
3.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标准不能降低,宁缺勿滥;
4.各单位(学科)应广泛讨论,提交的意见应有代表性;
5.应用类成果(项目)的认定,请参见原校内通知上的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6.最终提交的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于610前提交。
 
                          社科处
                          20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