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2vip浦京集团关于开展 “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单位:3522vip浦京集团发布时间:2012-11-13浏览次数:21

 
学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结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学院党总支决定于2012年11月开展“创先争优”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比对象:学院各党支部、共产党员
    二、表彰名额:
1、            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2个教师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
2、            优秀共产党员:9名(5名教师,4名学生)
3、            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支部机构健全,能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良好,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基本要求。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争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模范。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广大学生党员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声誉。
四、评选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并将事迹材料报送学院党总支。
2、学院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对上报的表彰对象进行投票评选。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评定后,在学院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 评选时间
     各支部根据本通知,于11月19日前递交支部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1:3522vip浦京集团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附件2:3522vip浦京集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附件3:3522vip浦京集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3522vip浦京集团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doc
7094ec92f35e1bc3cfa499996725c264.doc (36.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