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3522vip浦京集团发布时间:2011-12-29浏览次数:73

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期终教学工作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期末各项常规工作
(一)做好期末考试考务工作
1.贯彻落实学校考试规定
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1〕54号),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相关规定的通知》(暨教通〔2007〕25号)要求,对授课教师提交的《3522vip浦京集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工作,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学院要同时对这些学生不予排考,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2.切实做好命题、试卷评阅和分析、成绩管理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与考试相关的管理文件,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手续,切实提高试卷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考试试卷“零失误”。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二)做好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三重评估”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关于组织学生进行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暨教通〔2011〕49号)要求,做好学生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提醒,强化学生对评估与选课关联关系的认识。
2.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1〕41号)规定,提醒各单位评估专家和领导登录教务系统填写听课记录,并收齐其听课评估表纸质版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巡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限期整改,并全校通报。
二、深入总结本学期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一)有关学院(部)要结合《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2011年第10期)中所列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2011年1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二)检查外招生教材编写情况,督促立项项目完成既定目标。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材料应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
(二)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提交珠海校区教学办14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8505104;联系人:陈铭锋;电子邮箱:f121687428@gmail.com
 
 
 
 
             教学办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